2019-08-29 19:02
两公交司机私装气喇叭被处罚
8月21日,本报A14版刊发了《公交车上不允许私装气喇叭》一文,反映了303路个别公交司机私自安装气喇叭,并在闹市区使用的问题后,引起西宁公交集团重视。当日,总公司相关领导责令三分公司进行整改,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展开排查。
8月27日,记者从西宁公交集团获悉,经过一周排查, 发现303路车牌号为青A52270、青A56208号两辆公交车上确实存在私自安装气喇叭现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两当班公交司机分别被处以降解安全公里3000公里,扣除安全工资;车队通报批评;取消当月星级评比资格;并在车队职工安全教育会上做出深刻检查的处理决定。
同时,西宁公交集团在全市范围内(包括湟中、湟源、旅游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公交集团所属各营运管理单位,立即开展排查公交司机使用气喇叭工作,一经查出坚决予以拆除,以此维护良好的公交营运秩序。另外,西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借助晚报提醒广大司机,一旦发现公交车私装气喇叭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并处罚款200元。 记者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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