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3 21:03
中工网北京8月11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冬梅)7月15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青海省第二天就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青海欣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欣固公司)沥青项目污染严重。督察组当即前往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该项目违法投产,污染严重。
青海欣固公司年产8万吨沥青混合料项目,在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成情况下,于5月违法投入试生产,截至督察时已累计生产沥青混合料7000余吨。由于污染十分严重,引起周边群众不满。
督察发现青海欣固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违法投运,二是污染严重,三是监管缺位。青海欣固公司就位于甘河工业园内主要交通道路旁,往来车辆众多,其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持续近两个月,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竟视而不见,无人过问。特别是,湟中县生态环境局曾于6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明知其违反环保“三同时”规定的情况下,仅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没有督促企业停止违法行为,也未进行相应处罚。
督察认为,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湟中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监督、检查、处理均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督察组将要求地方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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