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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举办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政策学习班

2020-05-12 17:00


青海省举办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政策学习班

西宁5月8日电 (记者 胡贵龙 张添福)5月8日,青海省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政策学习班在省藏语系佛学院开班,并向全省藏传佛教寺庙发放学习资料。

新当选的青海省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各大藏传佛教寺庙的活佛、经师、堪布以及驻寺干部百余人参加第一期学习班,接受为期9天的宗教政策和活佛转世等培训学习。

青海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公保扎西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开班式由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杨志文主持,省政协副主席、省佛学院院长仁青安杰参加开班式。

公保扎西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省市支持下,藏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各项事业长足发展,藏区各族群众摆脱绝对贫困、步入全面小康社会。希望藏传佛教界人士珍惜发展稳定局面,自觉做好各自寺庙各项工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观大势、谋长远,不断增强爱国爱教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政治安全。

公保扎西强调,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事务管理的重要方面,必须遵循宗教仪轨、历史定制和中央批准三大原则,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宗教人士要把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四条标准”作为人生信条、思想准则和行动指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继承和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在反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关键时刻坚决站在党和人民一边。

公保扎西指出,青海作为除西藏外最大的藏区,作为藏传佛教本土化中国化的主阵地,在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上具有深厚的历史根基和社会优势。藏传佛教界各位代表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执行落实《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在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实践中作出表率,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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