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9 00:08
4月21日,城厢警方破获一起网络诈骗案,刷单人对店家实施诈骗,较为少见。
据介绍,所谓“刷单”,即网购平台卖家请人按真实的购物流程,从卖家店铺购买商品,通过提高店铺销量和好评,来吸引买家。网络刷单诈骗也应运而生,大部分是卖家或刷单团伙对刷单人实施诈骗,令刷单人钱财受损。
4月21日零点许,城厢警方在荔城区新度镇锦墩村和黄石镇一家美容会所分别抓获涉嫌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等2人。根据网购平台提供的信息,截至3月30日,这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在网购平台诈骗商铺商品共计571起,涉案金额25万元,同时在2人电脑中发现伪造快递印章、公安法律文书、证明材料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犯罪嫌疑人声称可以帮助店铺刷单,在这些需要刷单的店铺中购买商品,并先行垫付了购买费用。店铺通过私下渠道将刷单费用支付给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嫌疑人在收到店铺的钱款后,立即以未收到货物为由在网购平台申请退款,并上传伪造的快递公司证明。网购平台同意退款申请后,将嫌疑人购买商品的钱款退还嫌疑人账号。如此,嫌疑人以“假刷单”骗取店铺支付的刷单费用。
警方提醒,“刷单”属于违法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欺诈消费者,破坏市场秩序。2018年出台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对“刷单”行为的处罚,而在“刷单”中实施诈骗的行为,同样触犯法律法规。(记者 吴伟锋 通讯员 陈宏)
原标题:网购平台刷单诈骗案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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