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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 因地制宜融入国家治理

2020-04-26 16:47


  正义网西宁4月26日电(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日前,青海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因地制宜办理拓展范围公益诉讼案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统筹协调全省检察机关在办好法定范围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范有序办理好拓展范围的公益诉讼案件,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深入发展,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

  《实施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聚焦“助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保障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助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传承山水文化”等国家和地方治理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区位优势,以“啃硬骨头”的力度和“打持久战”的韧劲,努力挖掘办案潜能,充分释放办案动能,积极、稳妥办理拓展范围的公益诉讼案件,有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要求,西宁市检察机关要丰富和拓展市域治理公益司法保护的方法和路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在安全生产、互联网侵害公益、公民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网约车运营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海东市检察机关要适时开展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推本地区15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织密公益司法保护网,服务保障该省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海西州检察机关要重点围绕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打造特色农牧产业、特色文化旅游,探索办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危化品管理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海南州检察机关要聚焦扶贫、应急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和棚户区改造等领域,助力加快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海北州检察机关要探索办理在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中涉及的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和扶贫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服务保障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黄南、果洛、玉树州检察机关要聚焦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传承山水文化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要健全完善符合青海藏区公益诉讼检察规律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办理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向党委、人大、政府的汇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统筹做好调查取证、研究论证、民意舆情研判等基础工作,通过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凝聚双赢多赢共赢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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