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0 23:56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2月13日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2020年1月召开的全省文化和旅游局长会议明确了今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部署了10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强调“今年的文化和旅游工作任务很重、要求很高,我们既要巩固良好势头、又要务求取得实效,不断在提高政治站位中增强行动自觉,在丰富实践探索中把握发展规律,在推动求实创新中提高能力水平。”为确保全年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按时间节点落地落实、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现对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1.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全部工作的永恒主题。理论学习重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标对表,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真抓实干。
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要强化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自身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在攻坚克难、化解矛盾、深入工作上不断取得新突破。
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委、厅机关纪委、厅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二、推动文旅全面融合
3.用文化的理念发展旅游,用旅游的方式传播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聚力、以文兴业。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4.努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5.着力壮大文旅产业发展规模,持续加强发展要素,努力优化发展环境,不断丰富发展业态,使文化更具活力,旅游更有魅力。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三、开展艺术精品创作
6.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创作舞剧《天下黄河青海清》(暂定名)、歌舞剧《青绣》(暂定名)、舞剧《莽原雪莲》、歌舞剧《三江之舞》,修改提升音乐剧《花儿·少年》等。
责任单位:厅艺术处
配合单位:省演艺集团、各市州专业文艺院团
7.做好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继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活动和戏曲进校园活动,创作出反映现实生活、凸显民族特色、展现时代风貌的优秀作品。
责任单位:厅艺术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演艺集团、各市州专业文艺院团
四、优化公共服务水平
8.持续加大督促指导,确保完成旅游“厕所革命”。
责任单位:厅公共服务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9.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整改、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试点等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厅公共服务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馆、省图书馆,厅政策法规处
10.继续面向基层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戏曲进乡村”“春雨工程”“圆梦工程”“大美青海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等惠民项目。
责任单位:厅公共服务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馆、省图书馆
11.办好第十七届西北五省区花儿演唱会、河湟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海东市文化和旅游局,厅公共服务处
配合单位:省文化馆,厅机关相关处室
12.通过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数字文化服务推广等项目,扎实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厅公共服务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馆、省图书馆
五、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13.举办2020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论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调研活动。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14.做好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引导资金申报评审推荐工作。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15.高质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文化产业、旅游项目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厅规划建设处
配合单位:厅产业发展处、省旅投集团
16.持续推进“青海50”城市文旅产业创客基地和“青海100”特色文化旅游体验点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厅资源开发处
17.推动形成文化和旅游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布局体系。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18.推动产业合作协议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19.加强文旅企业及其产品宣传推介。
责任单位: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持续加强文旅产业人才培训。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厅人事处、资源开发处、科技教育处
21.继续完善“青海数字文旅大数据平台”资源信息,推动“数字文旅”建设。
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
配合单位:厅信息中心
22.发挥旅游就业容量大、增长快的潜力,以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厅资源开发处
23.推进循化撒拉尔水镇、泽库和日景区、兴海唐蕃古道景区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厅规划建设处
配合单位:厅产业发展处、省旅投集团
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4.推进青绣“八个一”工程,制定出台《“青绣”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持续推进非遗进景区、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p#分页标题#e#25.实施好《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加快藏族文化(玉树)、格萨尔文化(果洛)两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责任单位: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26.办好黄河九省区刺绣大展。
责任单位: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省艺术研究所
27.启动革命文物、工业文化遗产文物资源调查。开展大遗址主动考古发掘工作。
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文物考古所
28.落实《共建热水墓群考古和文物保护研究基地框架协议》。积极探索建立文物展览交流共享机制和平台。
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配合单位:海西州文化和旅游局,省文物考古所
29.继续加强文物对外交流合作,推进文物创意产品研发。
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配合单位:省博物馆,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30.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
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31.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强化督察力度,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和文物行政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七、提升资源利用水平
32.完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编制,做好《青海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责任单位:厅规划建设处、资源开发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33.以国家公园旅游名地、世界第三极旅游高地、自驾车旅游胜地、江河源旅游圣地为依托,把青海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责任单位:厅资源开发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34.扎实开展资源普查工作,充实文旅资源数据库。全力推进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责任单位:厅资源开发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规划建设处
35.提升国家A级景区品质,加快自驾车营地等建设,打造一批优质旅游线路产品。
责任单位:厅资源开发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36.推动乡村旅游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打造精品村镇、接待点、星级民宿。
责任单位:厅资源开发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37.扎实开展旅游扶贫,加大扶贫重点村建设力度。
责任单位:厅资源开发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八、强化市场监管力度
38.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服务引导,双向发力、协同推进。
责任单位:厅市场管理处、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39.按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改革进度,落实改革任务。
责任单位: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厅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40.抓好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厅市场管理处、资源开发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41.全面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厅市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42.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厅市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43.坚持用好文化和旅游市场暗查暗访机制。
责任单位: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厅市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44.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
责任单位:厅市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45.认真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的督办、转办工作。
责任单位: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配合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九、促进交流合作共赢
46.要精心策划、组织好部省合作、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客源地国家的宣传推介项目。
责任单位: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配合单位: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省旅游推广中心)
#p#分页标题#e#47.积极筹备好“青海艺术团南非巡游演出”“大美青海宣传推广暨青港澳旅行商大会”及“港澳视觉艺术双年展”,“情系青海”--两岸文化和旅游联谊行等“走出去”“请进来”活动。
责任单位: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配合单位: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省旅游推广中心)
48.与西藏、新疆等自治区构建旅游大环线。
责任单位:厅资源开发处
配合单位: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49.做好西北旅游营销大会、丝绸之路博览会、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参展工作。
责任单位: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省旅游推广中心)
50.要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政策和援青资源,“借船出海”,在人才智力、基础设施、客源输送、品牌推广、产品开发等方面争取更多支援。
责任单位:厅资源开发处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十、深化文化旅游体制改革
51.健全完善现代文旅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52.优化产业布局和园区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文化旅游资源,做优做强传统文化旅游企业。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厅资源开发处、规划建设处
53.大力发展新型文旅业态,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及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激发文旅产业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厅产业发展处
配合单位: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54.加强推进国有文旅企业改革步伐,落实文旅发展政策,健全国有文旅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进运营模式、管理模式、生产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厅人事处、财务处、艺术处、产业发展处、省旅投集团、省演艺集团、省工艺美术厂、省人民剧院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单位各处室要努力在变局和挑战中把握趋势、创造机遇、抢抓机遇、化危为机、推动发展。
(一)坚持对标看齐,认真履职尽责。要按照既定的“路线图”和“施工表”,“不忘初心”整装再出发,“牢记使命”尽责勇担当,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从开局起步就把各项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要加快推动承担的政府工作重点,按照省政府“以月保季、以月保年”的工作要求,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再细化再分解,逐项制定具体落实实施方案,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p#分页标题#e#(二)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合力攻坚。要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把忠诚可靠作为第一位标准,顾全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形成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以及上下“一盘棋”的强大合力,全力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作为,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全力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坚持稳中求进,守住“两条”底线。稳中求进是文化和旅游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总基调。要立足稳预期、稳人心来谋划和推进工作,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更加精准的找到工作切入点。要守住政治和安全底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文化和旅游活动内容审查,管好各类阵地。要牢固树立“隐患”理念,紧盯公共文化机构、文物保护、旅游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持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站在风口浪尖上坚决斗争、有力斗争。持续深化“政策落实年”“基层减负年”工作,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解决形式主义的“十条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切实管好阵地、把好导向、带好队伍,努力营造愿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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