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 22:32
央广网西宁4月7日消息(记者刘泽耕)记者7日从青海省公安厅了解到,4月6日青海省发现1例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给青海省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根据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十七次视频会议精神和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整体防控策略,青海省公安机关将立足实际,聚焦境外来青人员、外省返青人员和旅游群体,严格落实管控隔离措施,严把入省重点关口,严格出入境管理。
据了解,自3月28日起,青海省已暂停了外国人持目前有效签证和居留许可入境来青。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强介绍,对持青海省籍有效证件在国外停居留人员,公安机关已部署开展全面摸底调查,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和是否有回国意向,提醒乘机回国可能增加感染风险。对确需回国的人员,将详细登记拟回国返青的相关信息,并明确告知入境后将在第一入境点所在省份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经自愿自费进行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及1次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的,可以在集中隔离7天后,改为居家隔离7天,以保障境外返青人员安全、健康、顺利返回工作生活学习岗位。
王强表示,当前青海省正处于全面复工复产复学的关键时期,外省人员陆续返青工作学习,特别是随着8日零时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的全面解除,青海省将迎来返青来青人员的高峰,防范疫情输入风险面临更大的挑战。王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和通报推送,严把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来青重要交通关口,同时加大公路巡逻管控力度,强化区域协作配合,依托公安维稳检查站点,运用大数据手段,及时掌握来青人员动态信息,加强疫情防范的安全警示提示。对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检测、转运、隔离等相关措施。”
王强介绍,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要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疫情期间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的疫情高、中、低风险国家和地区名单,对因旅游等非必要理由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前往高、中风险国家和地区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批准。并要明确告知境外疫情风险,以及回国后将接受集中隔离等限制性措施,劝导申请人员推迟、取消旅游计划;同时,公安机关将及时发布针对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出境旅游安全提示,警示出入境可能承担的安全风险和隔离治疗等成本,提醒青海省公民暂不前往,要求青海省内旅游企业不得组织出境旅游,不得组织接待外国公民入境旅游,暂停企事业单位员工外派、团组出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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