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5 22:43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中新网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作为长江、黄河发源地的青海省,扛起“源头责任”、履行“干流担当”,着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省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不断提高,水功能区水质稳中向好。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同时,该省印发了《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节水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行动、责任措施等内容,并新增、细化和调整了18个行业58类产品用水定额,通过定额倒逼用水户节约用水,充分发挥定额在强度控制上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青海省水利厅厅长张世丰表示,该省积极开展地区和重点用水企业年度用水计划、取用水台账、计量设施等的监督检查,建立了19个国家级和237个省市州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其取用水计量管理和在线监控。
此外,青海还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强化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立项、取水许可中节水有关内容和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严格叫停节水评价不合格的项目。
张世丰表示,未来,将抓河湖监管,维护河湖健康。如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从过度干预、利用河湖资源向调整人的错误行为,让河湖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
同时,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管理保护边界;编制重点河湖岸线利用规划,落实河湖空间管控要求。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围绕“合理分水”,青海提出抓好湟水生态流量和水量分配试点,强化小水电站生态基流保障和水资源监管能力建设。科学核定主要领域用水指标,逐步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作为约束用水户用水行为的依据,使节水真正落地。
“今日节约水资源,明朝迎来幸福河。”张世丰说,要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实施节水行动,全力建设节水型社会,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责编: 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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