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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文旅:“大美青海、旅游净地”我为家乡代言微视短视频大赛征集

2020-03-22 12:51


各会员单位、文旅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冲击和影响巨大。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文旅产业处在快速恢复当中。当前,全省文旅行业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统一部署,一方面抓好疫情防控,一方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为加强大美青海对外宣传,助力我省文旅产业发展,提升行业对互联网、短视频等先进生产工具应用水平,展示“大美青海、旅游净地”品牌形象。腾讯微视联合青海省文化旅游厅、省文化旅游协会共同组织举办“大美青海、旅游净地”我为家乡代言微视短视频大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三届历次会议精神,紧扣 “一优两高”战略,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切实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以“大美青海·旅游净地”为主题,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坚持宣传导向,大力宣传我省生态、绿色、和谐、安全、健康的旅游形象,向全国、全世界游客传递我省山美、水美、人美的信息,提振信心,逐步恢复我省文化旅游市场,为我省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准备,努力推动文旅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主题

    “大美青海、旅游净地”我为青海代言微视短视频大赛

    三、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腾讯微视、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协会

    承办单位:亚太景城(北京)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青海互助青稞酒业有限公司

    参与对象:面向全社会

    四、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5日-4月20日

    五、活动征集内容

    所有参赛作品均应以短视频形式呈现,手机竖屏拍摄,时长不超过1分钟,建议在30秒左右;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且独家作品,提交前不得在其他平台发布;

    参赛作品可自行选择创作方向,航拍作品、真人出镜并有介绍或互动内容者尤佳,建议如下方向:

    1、自然风光类

    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名胜古迹、旅游资源等;

    2、文旅活动、民俗风情类

    包括各类文化节庆活动、民俗风情、生态文化、历史文化等;

    3、景区景点类

    青海境内现有景区(点)和新兴的尚未开发的特色景区(点)、精品线路;

    4、文旅行业系列类

    包括各类旅游题材的系列专题短视频、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博、文创、旅游商品等。

    六、评选方式

    1、举办“‘大美青海、旅游净地’我为家乡代言微视”活动线上启动仪式,面向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者、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

    2、所有参赛者均应注册腾讯微视账号,参赛作品在提报前发布至账号中;

    3、所有参与人的作品实行审核机制,参赛作品提报后先由省文旅协会进行把关审核,再由省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加入正式评选的微视挑战赛话题中参与评选;

    4、2020年4月底评奖,采用大赛评审委员会和网友投票加权计算得分的方式评出最终结果,大赛评审委员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腾讯微视组织摄影名家、学者、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委可选送作品参赛,但不得参与本人作品评选;

    5、网友投票在腾讯微视进行,每位腾讯微视用户均可在活动挑战赛专题中对参赛选手的视频进行投票,最终以网友投票票数多少作为颁奖依据之一;

    6、2020年5月份,举办““大美青海、旅游净地”我为家乡代言微视短视频大赛线上活动颁奖仪式和成果展览。

    七、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者均须注册个人腾讯微视账号,以单位和个人身份参与;省内外、国内外摄影爱好者和青海省文旅行业从业者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所拍摄的原创作品,如发现冒用他人作品或者侵占他人知识产权参赛,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账号发布的内容应与青海相关,视频应为真人或以景观出镜,第一人称视角;作品拍摄地限于青海省境内,内容方向应为推介青海自然风光、景区景点或文旅类内容,可以介绍景区特色、故事、必游打卡点、旅游注意事项等,也可以青海人身份表演具有青海特色的曲艺、舞蹈等才艺,作品必须反映青海境内的历史文化、乡土民俗、野生动物、旅游人文、自然风光。作品题材、风格不限,每条视频长度不得超过1分钟,建议在30秒左右,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得超过5篇;

    3、作品应尊重传播规律,建议视频中有人说话的部分应配有字幕,地点亦应用说明文字标注清楚,以方便观者理解;

    4、鼓励“美丽风景+人物出镜”模式,以增强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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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腾讯微视是腾讯旗下的短视频手机APP,支持短视频创作、发布、分享等功能,并可一键分享至微信聊天或朋友圈;每位参赛人,在自己的账号中应发布不少于5条视频,推荐保持日常化短视频创作,腾讯微视将对内容质量好、更新稳定的账号给予流量扶持和1v1的创作指导;

    6、投稿人请填写相关信息,将作品的微视链接上传至大赛指定作品报名入口(协会电子邮箱:qhswlxh@qq.com),按征稿内容进行分类投稿;

    注:没有条件上网的作者可以携带电子文档到征稿办公室(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协会--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80号)协助投稿。

    7、获奖作品将用短信或电话通知作者,提交获奖作品的原版电子文件,作品必须保留完整的身份信息。入围作品主办方另行通知作者提交原作品讲解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8、入选后主办方统一电子文件进行编辑制作,入选作品由本次活动组委会收藏;

    9、参赛者要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涉及政治、民族宗教、破坏生态和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10、参赛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违背公共秩序和风俗习惯、道德标准,不得上传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主办方将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1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

    八、奖项设置

    最佳人气奖:1名,奖品+获奖证书;

    最佳创意奖:2名,奖品+获奖证书;

    最具表现力奖:3名,奖品+获奖证书;

    网络人气奖:3名,奖品+获奖证书;

    入围奖:50名,奖品+获奖证书。

    获奖作者领取奖品时需提供本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身份证复印件。当地获奖者须本人当面领取奖品,州县获奖者的奖品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本次活动奖项由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提供。

    本次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凡投稿的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相关内容。

    九、作品征集办公室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协会—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80号,邮编:810008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春雷 冶美玲 马兰

    联系电话:0971-628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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